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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06月22日      有1008人浏览过

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8-06-22 20:54:05.0

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2 责任编辑:刘莉

招标编号:同创招[2018]第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已由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651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浦口信用社大楼加固修缮及外墙改造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加固及外墙改造、结构补强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控制价为:1165119元,K值为8%,发包价为人民币107190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贰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同创招[2018]第01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的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出具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进行核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站、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30号,邮编:350500

电子邮件:574049058@qq.com

电话:17689446333,传真:无

联系人: 邱忠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234782197@qq.com

电话:0591-83809585 ,传真:无

联系人:林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30号

电话:0591- 262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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