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一医院2#楼装修改造工程(第3次澄清)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三)
各投标人:
龙岩市第一医院2#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答疑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18年7月5日 08:00:00”;涉及到的报名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及答疑澄清时间均相应顺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1条调差的主要材料更改为:石材、瓷砖、铝单板、涂料、石膏板、木纹覆面板、铝板、玻璃、铝塑板、矿棉板、挤塑板、隔断、门窗、钢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洁具、胶合板、橡胶板、防静电地板、铝型材、水泥、砂、砌块、砖、钢管使用费、工程设备。
3、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6条中“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于第三次进度申报时一次性扣回”字样。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内容更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按照约定,在核实后14天内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中第4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建筑装修工程类”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或建筑装修工程类。”。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