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教学综合楼抗震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二中教学综合楼抗震加固改造项目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漳发改审〔2017〕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芗城区新路顶20号:漳州市第二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加固总建筑面积4137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室内外装饰、外立面改造、结构抗震改造、电器给排水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4674812元(含暂列金22万元,暂列金不优惠、不取费、不计税);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福建省内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有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3.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闽建办建〔2017〕2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6.4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 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2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
全 称 | 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营业部 |
账 号 | 35001662433050003545 |
6.2 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4方式四: 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①以银行保函递交的,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②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③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采用本方式提交的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8时30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及评标全过程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130553878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岳新村6幢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qzcxzz@163.com
电话:0596-2981555,2879392,传真:0596-2876013
联系人: 邱小姐、蔡小姐
监督部门:漳州市建设局0596-2944277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6-205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