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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一中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加固)工程

2017年08月03日      有963人浏览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SM(2017)GC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一中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加固)工程 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综【2017】7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一中附属学校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安一中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加固)工程 。总投资约201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一中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加固)工程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20141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人的地方信用评价分,可通过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

网址http://www.sms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 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4 日至2017年 8 月 10 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进行网上报名。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7年 8 月 16 日17 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电汇或银行转账:于2017年 8 月 16 日17:00前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或存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达时间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帐单为准;(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1.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5版)中附件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2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7 日09时00 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1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7.4.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情况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关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3层

电话:0598-3853395 ,联系人: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9幢,邮编: 366000

电话:0598-8826699,联系人: 小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6007059565656-010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户名: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账号:35001646007052505194

开户行:建行永安支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永安市住建局

地址:__永安市南山路

电话: 0598-385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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