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盐业福清公司仓库拆迁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福州盐业福清公司仓库拆迁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SL(2024)YQ06)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省兴雅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瑞达(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盐业福清公司仓库拆迁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为95万元(含勘察、设计费、施工、采购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
2.3.1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本项目范围
内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招标人委托的图审机构审查通过。设计文件在满足招标人、审核机构要求的情况下,投资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2.3.2施工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3采购包括:负责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并报招标人审核确认。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5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定及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二个成员方组成,应由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3.11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邀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至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厂房3层308、309号(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厂房3层308、309号(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未出席或中途离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且自动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及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路102号美墩苑3#楼四层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1157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厂房3层308、309号
联系人:李青雄、冯莉翔、陈舜
联系电话:17805982442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招标文件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屏山支行 | |
账号:591906882410808 |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JSL(2024)YQ0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路102号美墩苑3#楼四层
开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厂房3层308、309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