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竞租-GW2016-QY032C-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石亭路73号店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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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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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2016-QY03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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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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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7楼 王先生:0592-228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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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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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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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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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路73号店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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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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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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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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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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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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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c enter.com.cn)
序号1:石亭路73号102室,建筑面积8.64m2;序号2:石亭路73号102室,建筑面积50.88m2 ,租赁年限为5年。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厦门市政府采购网附件公开竞租文件,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2-228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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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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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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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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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租人须在竞租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的相关证件的有效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竞租代表若不是竞租人的,须同时提供竞租人授权书原件以及竞租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人为企业的,提供竞租人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竞租人成立时间满一个月及以上的,竞租人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若成立未满一个月需提供公司全体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竞租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竞租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竞租人须在竞租材料中明确其租赁期间从事文化创意产业且不接受餐饮行业,并书面承诺“承租后半年内,经营业态不得更改;若承租半年后需变更经营业态(仅接受在文化创意产业内的变更),须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违反上述承诺的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利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租赁合同,其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同时,竞租人承诺在起租后三个月内递交相关营业执照至招租人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若竞租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信用报告中公共记录里有不良记录的,或逾期及违约信息中最长逾期月数超过3或单月最高逾期总额超过8000元,其竞租将被拒绝。
二、以下单位或个人均不具备竞租资格:
1、凡是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单位或个人;
2、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3、以失信被执行人为负责人、经营者的个体户;
4、与厦门市公房管理单位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5、曾参与招租人公开竞租活动获得承租权,但未按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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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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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公开竞租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公开竞租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公开竞租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卢小姐/张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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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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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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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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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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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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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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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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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陈先生:0592-2279326;
黄小姐:0592-227933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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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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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公开竞租文件费用及缴交竞价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2、竞租人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竞租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3、竞租人为企业的,报名的同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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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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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为:2016-10-25 18: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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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GW2016-QY032C-石亭路73号店面招租-公开竞租文件(重新招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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